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和紧缺应届学科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 具体地点 |
11月22日(周六) 上午9:00至11:30 | 温州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广场演讲厅C区 |
11月28日(周五) 上午9:00至11:30 | 浙江师范大学,浙大17幢教学楼304教室(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11月29日(周六) 上午9:00至11:30 | 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恕园7号楼1楼200座小剧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 |
12月1日(周一) 上午9:30至11:30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
备注: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附近高校参加招聘报名。
二、招聘名额
招聘具体名额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并于2015年7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应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除外)。
(二)资格条件
2015年度苍南县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部分专业是否苍南县户籍、是否师范类不作要求(具体见附件1)。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15年度硕士毕业生(该毕业生本科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
2.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烹饪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3.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烹饪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担任正班长、党团支部正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正部长及以上干部(任职需一学年及以上,目前在职的计算至2015年上学期期末)并获二等奖学金一次及以上的;
4.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烹饪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省级(指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及以上竞赛个人二等奖(或前三名)一次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亚军及以上且个人曾获省级三等奖一次及以上(排球、蓝球、足球等不设个人奖项的除外);
5. 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烹饪专业可以是专科毕业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曾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组织的职高类专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个人设区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允许报考职高学段中的相应学科。
以上各类“荣誉”或“证书”获得时间截止为招聘报名时间。
凡提前签订就业协议的对象,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职高专业课除外)。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苍南县人才网(http://www.cnrsj.com/)、苍南教育网(http://www.cnjyw.net/)等发布招聘简章。
2.组织报名
县教育局成立提前招聘工作小组,赴相关高校组织开展报名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招聘时间内就近到现场报名,有设点学校的对象也可以就近到其它设点学校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应提交学校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附件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各项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校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入学录取批次、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
3.初步筛选
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现场对报名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对于资格初审和初步筛选通过的对象将进行集中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成绩少于8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设岗招聘人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则面试成绩合格的对象入围;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设岗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1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列,得分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同分,则按奖学金获得者等次(次数)、竞赛得奖级别等次(次数)、硕士毕业生先后排序,排序靠前者入围。
集中面试后,根据招聘岗位和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本岗位本学科公开择岗。择岗后签订就业协议。非苍南户籍的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10年的承诺书。
5.体检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浙江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6.公示
在苍南人才网、苍南教育网对签订协议人员进行公示。
7.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15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浙江省苍南县城公园路路2-6号,邮编:325800)。
8.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5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档案未按时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因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未能在本简章规定时间内应聘的毕业生,可参加苍南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4.提前招聘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5854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62548,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577-6475155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88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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