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2 | 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
3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
4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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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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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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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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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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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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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鉴定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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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鉴定单位 地 址 |
电话 | 邮编 | ||||||
(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
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