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温县,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师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高中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申请人员都应同时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或合格证书。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原件到温县行政服务中心报名(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同时办理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即交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40元),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参加全省教育理论考试。
4、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申请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上述第1、2、3项所需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温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焦作市教育局提交材料。
3、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对象应在10月20日至11月5日进行网报。网报办法,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报入口。
(三)审查材料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应按照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7月7日—11日。
(二)教育理论考试时间:10月中旬。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查询时间:11月3日前。
(四)体检时间:11月3日—4日。
(五)受理申请材料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时间:11月5日—7日。
(六)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11月15日。
详情请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或“温县教育局网”,也可向温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咨询电话:61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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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