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3〕19号),为做好我县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中专)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按《龙岩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秋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人〔2013〕93号)有关规定执行。
2.户籍在我县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我县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填报个人信息,向上杭县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
3.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9月19日-10月8日。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考试解读:如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全面解析:在校大学生如何报考教师资格证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