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
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由全国制定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
类 别 | 笔试科目 | 面 试 |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小 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
注1.科目三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小学甲类(除艺术体育类之外的科目)和小学乙类(音乐、体育、美术),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