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目前我省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9月9日至15日。
3.现场审核时间:9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4.考试日期11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
11月2日(星期日)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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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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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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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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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江苏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现场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确认点不是考试地点,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12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14下半年国考教师资格证备考指南
>>教师资格考试:“省考”变“国考”政策变化大解密!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