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办(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吉林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各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
2、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认定权限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在蛟河市教育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该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教育专业认定人员提供专科或本科学籍原件或复印件。
(7)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对折。在粘贴照片处粘贴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一式两份;
(8)《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络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需要在鉴定单位公章处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申请人就读学校、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公章)一式两份;
(9)近期小二寸同一底板正面免冠彩照三张(必须同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照处同一版,照片后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除外,此表用A3纸双面复印,中缝对折),申报人员要将上述材料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左上角写上姓名、认定教师资格种类、申报学科和联系方式,统一上交给认定机构。
(四)对通过的申请人进行体检和测试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在吉林市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应该参加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教材,不允许个人带教材和其它备课材料),可在草纸上列写教学简案。半个小时准备时间结束后,到指定考场面对专家进行讲课(没有学生),试讲时间为15—20分钟。
面试(答辩):内容为专家预先统一拟定的题目内容,或与具体教学内容相关,或是有关的教育教学理论,面试(答辩)时间为3—5分钟。
试讲教材。
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化学、地理、计算机、历史、美术、生物、体育、舞蹈、音乐、物理等基础学科参见高中教材(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
其它各专业课参见本专业基础课程。如,会计专业,教材参见《基础会计》。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5日后登录吉林市教师教育网教师资格证的办理
补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同2010年申报教师资格人员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相同。
所带材料:近期小二寸红色底板正面免冠彩照二张(照片后写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登载“挂失声明”报纸原件。
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保证认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认真落实。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各类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本级别的资格证书,无证者不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聘任工作。
3、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收费工作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发改价监联函字[200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