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灵璧县的中国公民;其他条件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网报时间
2014年我县教师资格申请秋季网报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4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人员在2014年11月5日至7日内前往灵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受理范围、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登陆以下网站)
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和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国考人员。
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等,以下同)申请教师资格时,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须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需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由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场确认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贴好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单;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8)除上交材料所需照片外,另带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彩照两张。
七、体检
灵璧教育网另行通知八、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地点、人员及具体安排,灵璧教育网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7-6022981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