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花都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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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挂靠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11月1日(一天),上午8:30分-17:30分;全体参加测试人员均上午8:00前到齐。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云山大道65号,体育馆对面,新华七小旁边)。
二.编写教案要求:(任选申报学科一个课时)按应测试的内容编写课堂教学教案,或教学设计。一式四份(三份交给专家,一份自己使用)。
三.现场教学要求:
(1)按测试内容试讲(要求见附件、需有板书)(2)准备监考教师的提问、面试。测试顺序为现场确认先后顺序。(要求见附件)
四、测试顺序及测试结果
(1)测试顺序按现场确认顺序进行,考生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到测试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云山大道65号,体育馆对面,新华七小旁边)。
(2)2014年11月7日前,在花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栏目:http://www.hdjyj.com/公布。公布测试结果合格的人员于12月底到本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申请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测试通知
花都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职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广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交费、测试地点等具体祥情约10月23日左右会有通知
附件下载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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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