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重庆市2012年组织春季、秋季两次教师资格考试,春季考试时间为4月7-8日,秋季考试时间为9月15-16日。

渝教人〔2012〕1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面向社会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1.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

⑴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

⑵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⑶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

⑷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共六科,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各科考试内容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四)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掌握申报人员范围、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要严格遵循法定时限规定,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各类申请人员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相关信息。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端正作风,严禁弄虚作假和乱收费。对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利益、甚至影响教师资格制度依法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金虎 叶红英 何贤伟 齐正军

联系电话:62658186 62658039 67708789 63865672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1.教师网强力推出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辅导课程:名师模块班,高分技巧班,冲刺预测班,习题精讲班,真题详解班。预报从速!试题集

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 申请认定提交材料 考试科目 非师范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及报考流程 (责任编辑:xuyl)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招考
    • 备考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为您解答一切公考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