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天津市滨海新区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滨海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结合滨海新区教育实际,滨海新区拟赴部分高等院校设立考点,为滨海新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赴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或技能;
⑷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及学位(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以报考),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15年7月份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违约责任);
⑸出生日期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
⑹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⑺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⑹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网(http://www.bh.gov.cn/html/jyj/portal/index/index.htm)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1.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改报时间
(1)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2月8日8:00至12月14日16:00
改报时间:2014年12月15日8:00至12:00
(2)河北师范大学考点、天津师范大学考点具体报名时间以及笔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