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丽水市教育局2015年招聘23名中学教师公告,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并参照《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经丽水市人力社会保障局核准,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浙江师范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丽水市教育局直属6所学校招聘教师共23名,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3.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在年段前35%或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4.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1日,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5幢202教室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考核。

(三)考核

形式为当天现场考核,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考核地点:由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临时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定就业协议书(聘用意向书)。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0、2626021

举报投诉电话:0578-2626030

附件:2014年杭州教师招聘备考专题

>>2014年浙江省教师考试辅导课程

>>2014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责任编辑:xu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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