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建设职业学校(杭州市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学校等 49 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251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杭州市建设职业学校(杭州市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学校等 49 家单位均为江干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范围
1、招聘岗位
详见《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人员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2、招聘对象
应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应聘职业高中教师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应聘校医的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医务人员。
3、招聘范围
(1)应届毕业生范围
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2015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指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2014届毕业生,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b)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c)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d)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校级优秀毕业生;(e)杭州市辖区生源毕业生;(f)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仅适用幼儿园招聘,中小学不适用)。
(2)在职教师范围
即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和具有杭州市辖区户籍在杭州市辖区任教的非事业编制教师。
1、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a)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b)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c)夫妻分居;(d)随军调动;(e)杭州市辖区范围内的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杭州市辖区指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萧山、余杭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
2、在职非编教师须具有杭州市辖区户籍,具有在杭州市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职业教育单位、卫生医疗机构一年及以上从教、工作经历,且近一年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不间断,从教、工作的起始时间为2014年2月1日前。单位对工作年限有更长要求的,按单位要求的年限确定。应聘幼儿园教师的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初始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b)初始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c)具有幼儿园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或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
(3)社会人员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杭州市辖区户籍,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以下两种情况必须在报名时出具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或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放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单)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1)非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及全国重点大学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单位有此要求的除外);(2)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
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师范类需提供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所需材料与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相同。
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