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人事、教育等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8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笔试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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