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
一、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全县共计划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80名。具体招聘单位、拟聘用人数及要求详见《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拟聘用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全国普通高、中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生且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含中专)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3)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月5日至9日下午5:30(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平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平舆县文化路中段266号)。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平舆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阶段幼儿教育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粘贴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同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须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底版,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56×114像素,30kb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未发放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但考察前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证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只留复印件各1份。
(五)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
(六)报考者现场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国家规定收取考务费。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