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共44名,岗位等级12级及以下。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名额见《2015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一级的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一级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安排并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30。
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
报名联系电话:13274076806 联系人:李老师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提供材料: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材料、学习成绩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丰都县2015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习成绩、在校德能勤绩表现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结合在校学习成绩证明、自荐书、获奖情况和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分值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协议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