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职数及招考条件
1.职位职数
计划 | 学科需求 | 合计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学前教育 | ||
小学段 | 26 | 18 | 9 | 8 | 2 | 3 | 3 | 3 | 72 | |
学前教育段 | 6 | 6 |
2.招考对象
①对象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②对象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非师范一本及以上毕业生;
③对象3:其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016年起除学前教育外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招考条件
①永康市生源或具有永康市户口(以2015年2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对象3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学科与报考职位相一致);
③报考音、体、美及学前教育专业的需专业对口;
④签订聘用合同时需同意签订六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⑤对象1、2中签订聘用合同 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与招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考方式和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 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考工作由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 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现场采集肖像等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自学考试。
1.报名时间:2015 年2月26日—2月27 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教师进修学校(高川花苑北侧,乘8路公交车可达)。
3.报名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 口 簿(或 户籍 证 明)、教师资 格 (招考对象3 需要)、毕 业证书(应 届生为就业推荐 表、就业协 议书)原 件、复印 件各一 份,及近期1 寸免冠 彩照1张。
②报考人员与聘 用单位签订合同未 满的,报名时需 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③一本毕业生为第一批录 取的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本科第一批录取的证明(永 康生源由市招生办现场统一确认)。
4.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 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考资格。聘用后认定相关资格时将 以此材料为依据(请认真填写)。
(二)资格审查与职位核定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考计划职位中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本次有效。
1.笔试
笔试由《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组成,采用省教育厅提供的试卷(考试说明参看浙江教育考试网,省厅不提供命题的科目另行组织命题)。
《教育基础知识》按25%、《学科专业知识》按75%计入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参加永康考点考试或二门科目中有一门缺考的,作缺考处理。
笔试时间按计划初定为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考教育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若《学科专业知识》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