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大渡口区2015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渡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2015年2月26日前(报名开始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考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商务学校中职岗位考生须于2016年6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8:00期间登录http://123.232.109.176/wb_cqdadukours/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8:00,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联系电话:68083881)。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3月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9:00起至3月20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