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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补充招聘19人启事

2015-02-11 10:26:0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重庆市教委审核、重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

  坚持标准,优化学缘、学科、专业结构。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19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补充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计划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9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联系人及电话见《计划表》。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截止(博士学位,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当年内不受此时间限制)。

  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请关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信息更新。

  (二)考试考核

  1、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用人部门组织;考核组成员为分管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等;考核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核方式为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左右)等,分值100分。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人事处组织;考核组成员为学校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负责人等;考核内容为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

  总成绩=业务考核×50%+综合考核×50%

  2、硕士研究生应聘教学岗位的考试程序

  (1)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人员教育背景、专业能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条件进行复审,推荐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业务考试

  业务考试由用人部门组织;考试组评委为分管校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不少于3人)、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人等;考试内容为拟聘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试方式为讲课、说课、学术答辩、实作考核、情景模拟等,分值100分。

  (3)复试

  复试由人事处组织;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职能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成员;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分值100分。

  总成绩=业务考试×50%+复试×50%

  3、其他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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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图图

热门标签: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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