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5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至1997年3月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职教类大专学历毕业生(岗位代码:32、33、34、35)不限户籍,其他岗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市(含县、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4张(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另外3张贴在报名表上方“贴照片”处,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②《2015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19、20A、20B、21A、21B、24A、24B岗位的大专学历毕业生还须提供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2015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 非2015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02、25~35岗位的,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⑥ 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3月10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示。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