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2015年毕业的“211”高校师范类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毕业生;
3.2015年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不包含上述院校的民办二级学院、专升本或专转本、联合办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职教专业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