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教师招聘90名,报名时间见公告。

教师招聘考试QQ群:426026448 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发〔2014〕125号)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县高中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9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岗位,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成立招聘工作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

三、招聘计划及人数

2015年我县教育系统拟招聘高中教师9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松桃苗族自治县高中阶段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3月10日以后);

3、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学位证,非师范类毕业生一年后需取得相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3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等相关信息均在松桃网发布,网址:www.stw.gov.cn。

六、招聘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设重庆、长沙、桂林、贵阳四个报名点。报名地点及时间如下:

1、2015年3月10日—12日——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3月10日报名,3月11日考试,3月12日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

2、2015年3月16日—18日——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3月16日报名,3月17日考试,3月18日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

3、2015年3月20日—3月22日——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3月20日报名,3月21日考试,3月22日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

4、2015年3月28日—3月31日——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省第三届人才博览会松桃苗族自治县展位。2015年3月28日—3月29日报名,3月30日考试,3月31日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

各招聘点实际招聘职位为总职位依次减去前面各招聘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的剩余职位,在前一报名点招聘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其中一个招聘点职位已招满,不再到下一个招聘点进行招聘。

本次招聘后的剩余职位计划纳入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综合性公开招聘。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结束后,由“县招聘办”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具备报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签字确认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招聘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由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二)考试

1、考试采取试教方式,试教内容:相应学科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

2、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签定协议

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系应届毕业生的与松桃自治县教育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考生自备协议书。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松桃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松桃自治县教育局具体组成考察小组,开展考察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5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考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松桃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有关事宜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已聘用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1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算起,含试用期)。

(四)咨询电话:0856—2832680

0856—2836108

十、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文件:教师职位专业分类.xls

点击下载文件:职位一览表(高中教师).xls

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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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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