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15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2015〕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霞浦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81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5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网址:2015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5日17:30。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霞浦县教育局人事股(霞浦县共青路13号)。咨询电话:0593-8635265、0593-8831636。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4、资格初审:由霞浦县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县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名时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
⑶在我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满(含当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须在3月31日-4月4日向霞浦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全省统一举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午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下午专业知识测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5月16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县市(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由霞浦县教育局按照上级具体要求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事、编办等部门派员参与监督指导。笔试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在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