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精神,经延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80名,其中小学63名、特殊教育2名、幼儿园15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小学教师63名
1. 应、往届毕业生6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历类别:全日制普通院校。
(4)专业:专业对口。其中,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和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代课教师”)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特殊教育学校(开智学校)教师2名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 学历类别: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 专业:特殊教育。
4. 具有教师资格证。
5. 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三)幼儿园教师15名
1. 应、往届毕业生13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类别及要求: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是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 4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友情提示:2015年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中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和新城分园属涉及调整单位】
2.“原代课教师”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