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攀枝花市教育体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除了报考市体育中学田径教练(职位编码:1010603)和摔跤教练(职位编码:1010604)岗位的考生外,符合其他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详见附件3)。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4月1日—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者,须单位(学校)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市体育中学田径教练和摔跤教练岗位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市体育中学(攀枝花市东区文青巷12号,攀枝花公园内)。现场报名后需参加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参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进入《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报考其他岗位考生进行网络报名。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现场报名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体育中学具体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8、审查通过后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共130元,其中《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元、专业测试费8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当日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4月8日18:00,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