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地处“珠三角”腹地,位于享有“中国第一侨乡”美誉的江门市中心城区,为江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所在地,是广东省教育强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简介详见附件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我区2015年按照招聘教师的资格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小学教师38名,初中教师33名,高中教师8名。具体职位参见《江门市蓬江区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和初中教师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在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已办理报到手续的毕业生不属于此类人员)。
(3)正在蓬江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并在区教育局备案的人员。
(4)正在蓬江区辖区服役军人的配偶。
(5)在编在岗的两类教师:①具有中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并获县(区)以上荣誉(专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坛新秀、名师、学科带头人和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现场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在职公办教师。②具有副高(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副高)以上职称公办教师。
(6)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高中教师招聘对象
(1)获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3、校医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专业(详见附件3)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备注1:小学和初中在职在岗教师被录用后,根据分配到的学校的教师岗位空缺情况聘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和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的成绩(校医职位除外)。
4、专业: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学科一致。
5、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6、学历:小学教师,江门市(五邑地区,下同)户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江门市以外户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应届毕业生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生物实验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校医,江门市户籍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江门市以外户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8、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9、服从组织分配。
备注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