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 4月 8日至 4月12日下午18:00。
2. 报名地点: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大会议室(展厅隔壁)。
3. 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考生须携带本人同底近期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登陆公告网站下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教师教师资格证及其复印件等;报考省级名优教师岗位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相关证书、文件以及复印件。凡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报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因取消职位且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或取消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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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