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公开招聘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2日09∶30—11∶30,14∶30—16∶30。2.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办公楼215室(综合办公室)。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http://www.bjtzhy.org)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专业建设负责人2名(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各1名);

  2.学籍管理岗兼语文教师1名;

  3.运动员实训基地管理员兼实训指导师1名;

  4.财会岗位2名;

  5.图书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热爱学校工作,愿意为体育教育事业服务;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5.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二)岗位条件

  1.专业建设负责人(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体育、经济及相关专业毕业;

  (3)对体育产业发展及市场动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有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在休闲体育、户外教育、体育市场营销、体育赛事组织、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以及运动康复等一个或多个领域从业经历。

  2.学籍管理岗兼语文教师:

  (1)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毕业。

  (3)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运动员实训基地管理员兼实训指导师: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体育及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专业运动员经历,取得运动健将及以上证书;

  (4)取得健身教练、体育裁判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熟悉健身器材使用、保养要求,会处理一般故障。

  4.财会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及相关专业毕业;

  (3)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4)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知财务制度和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熟练办理日常现金、银行业务、电子记帐等业务的操作。熟知财务统计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能够编报统计报表及进行网上申报。

  5.图书管理岗: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体育特长及体育工作经历,熟悉体育运动发展规律,了解运动员学生对图书方面的需求;

  (4)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2日09∶30—11∶30,14∶30—16∶30。

  2.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办公楼215室(综合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二)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实际招聘人数或该岗位是否招聘。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实际招聘人数或该岗位是否招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专业建设负责人、学籍管理岗兼语文教师进行试讲,其它岗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或实际操作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四)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五)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八)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九)考察:招聘单位到拟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十)公示及聘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刚,联系电话:010-87280847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2015年4月7日

(责任编辑:wa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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