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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闽教资字[2015]1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86号)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批准,由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现将2015年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凡户籍或任教学校在我省,准备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即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2014年底前已取得我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二)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2015年安排三次面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具体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月22日; 2015年3月1日—3月20日;2015年5月1日—5月20日。
面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6月、8月(具体日期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面试形式和环节
(一)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两项。试讲主要考查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查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态仪表、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
(二)面试环节
1.备课(20分钟)。考生根据规定的试讲教学内容(现场提供教材)备课并思考。
2.试讲(15分钟)。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
3.答辩(5分钟)。考生根据现场抽取的问题思考并回答。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省考生在以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填写、提交《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表》(以下简称《面试报名表》),并在指定位置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面试报名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网上报名成功后,“网报系统”会自动生成《面试报名表》,核对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打印《面试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分别于2015年3月6日—13日、3月21日—3月27日、5月21日—5月27日,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不能代报或函报),并缴纳考务费。
1.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通过“网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面试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张下载打印);
3.相应层次的《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通过国家自学考试已修学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应学历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前往现场确认时需携带自考毕业证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由工作人员核验有关材料后,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面试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不退还考务费(若未参加当期面试,也不退还考务费)。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分别于2015年4月13日—4月19日、5月21日—5月27日、7月21日—7月27日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公告
面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 (网址http://www.fjjszg.com/ )查询成绩。
六、收费标准
福建省“两学”合格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4〕2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每人次290元。
七、其它事项
(一)联系地点: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二)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人:
张一娴,电话:0591-83781304;刘凤琴,电话:18059197251 ;郑允超,电话:13774505288。
(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 网址:http://www.fjjszg.com/。考生可不定期登录了解现场确认地点及有关考试最新信息。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5年2月4日
(责任编辑:xuy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