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石狮市部分中学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学教师24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五)持有与报考岗位任教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之间出生)。
(七)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任教学科专业要求。
特别说明: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下载并如实填写《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立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S88767782@126.com,联系电话:0595—8876778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截至4月25日下午5:30。
(二)报名材料
1. 《石狮市2015年面向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信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
3.三张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
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时应提供所有证书电子扫描件,在面试前按要求提供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