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在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里公开招聘151名高中教师。为使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的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择优招聘的原则。
4、专业需要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共招聘151人,其中,上蔡二高12人,上蔡中学74人,万象中学47人,苏豫中学15人,上蔡职业中专3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
3、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教育教学岗位。其中,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要求专业一致,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专业相近(所修必修课中有该学科主要课程);
5、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和未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
2、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进行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三年内在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优惠政策
根据豫办〔2008〕16号、豫人社〔2010〕126号、驻组通〔2009〕26号文件规定,在上蔡县服务,具有2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至今一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大学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至4月26日。
(2)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县新汽车站对面)。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提供打印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拍照、录像及指纹信息采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机构和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审查和录取审查等多个环节。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冒名顶替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享受加分政策的,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同时出具)等,由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未按时提交加分证件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3、编场:按照高、中招编场的办法,实行微机编场。
4、领取准考证: 2015年4月28日,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