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凡户籍在我县境内或在我县学校任教的申报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到我县教体局人事股(县教体局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5月6日至5月8日,县教体局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两学”成绩合格、普通话成绩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同时将本县申报高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收集整理上交市教育局。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本人身份的不同,具体附后。
特别提醒:
1、下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必须本人亲笔诚信签名,并贴上网络报名相同照片。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要由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或乡镇派出所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普通话证书等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另准备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体检表1张、准考证2张、资格证书1张)。
二、其他工作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5月9日。上午8:00空腹在县教体局门口统一组织前往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能力测试时间:5月22日下午15:00在教体局五楼召开预备会,按《2015年弋阳县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问题的说明》要求,上交说课稿一式四份,领取准考证,并抽签确定说课顺序;5月23日进行教育教学和能力测试。(详情请关注弋阳县教育网 http://www.jxyyjyw.com/)
3、7月底至8月初,对各项考核合格的申报者发证。
三、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通过学校预审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属普通、职教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以上毕业生身份的,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
②《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一份;
④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
⑤往届毕业生,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8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毕业以后历年未认定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出具的毕业证书有疑问,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各一份(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教育硕士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中师生应为小学;职教本科生应为中职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告情况,酌情处理。但参与“国培计划”,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本科生实习学段和专业不在此限);
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⑧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