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专职辅导员(学生公寓辅导员)8人。
三、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中共党员。
(二)工作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要求为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等本校相关的专业。
(四)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必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本科是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要求能入住学生公寓三年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
2.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tzedu.net.cn/);
3.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zvtc.com/);
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rsc.tzvtc.com/)。
其中,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11日止(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现场报名,上交纸质材料到人力资源部(行政服务中心425室),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报名。以邮寄方式报名的,须与我校人力资源部电话确认应聘材料是否收到,邮戳时间为报名时间。
3.应聘材料:应聘者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基本材料(包括本人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以邮寄方式报名的,可现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考试前进行原件校验。
4.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入围考试的人数按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