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5年5月6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8.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最低服务期内到北碚区外工作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9.在外国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不属于招聘范围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电话和现场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blss.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2015届毕业生(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均可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5年5月11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 :教育类 023-68286278、卫生类 023-68356309、综合类 023-68285089)。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5月13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本次考试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在规定时间内调剂报考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确认报名的考生,请于2015年5月27日9:00起至5月29日24:00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便查询准考证号码。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含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1)综合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3)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一览表》中岗位类别为综合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内容;卫生类的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为生理学、解剖学和病理学等内容。
3.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