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4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后)。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考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㈡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㈢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2、截止5月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
3、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学籍档案材料);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㈠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日—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正安县人才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⑴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⑵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⑶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⑷有效《居民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⑸报名费100元。
⑹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或红底)照片4张。
⑺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即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