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高等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2、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应聘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好、成绩优秀。
4、接收的毕业生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接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9日17:30止
2、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5月10日8:00—17:30
3、现场确认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大厅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应聘者携带《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管理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附属小学教师岗位:采取素质考核、现场备课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现场备课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普通话、粉笔字、简笔画、才艺等。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