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8人。
一、报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
3、学历及资格证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者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20日。由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办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3、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表格。
4、报名地点: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 系 人:肖浩 联系电话:0737—5221318
三、招聘办法
1、笔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内容:笔试内容为幼教专业知识。
③分值:100分制按50%计入总分。
2、面试:
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高低,按1: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③面试内容:a、试教(幼儿园相应课程的教科书内容,40%),b、幼儿园教师五项(说、唱、弹、跳、画)专业基本技能(60%)。
④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⑤分值:100分制按50%计入总分。
3、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否则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4、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分,按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列前,学历仍然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列前)。面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5、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对拟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7、对拟聘对象予以公示。
8、拟聘对象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后聘用,上岗一个月内办好聘用手续,享受国家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9、凡聘用教师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敬业爱岗,试用期一年。如在试用期内,教学成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师德师风差、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违法乱纪者,予以解聘。
10、凡聘用考生,须在受聘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在五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乡镇调动手续,否则予以解聘。
11、幼儿园教师招聘过程由县监察局等单位负责全面监督。
四、纪律要求
凡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舞弊或出具虚假证明材料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三年内不得在本县参加教师招聘。
五、本招聘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南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南县教育局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编委办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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