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科学配置人才资源,统筹城乡教育事业协调均衡发展,促进教师科学、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盈办发〔2010〕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师队伍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全局,建立教师队伍科学、合理、有序、需求、竞争的流动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师德优良、结构科学合理、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二、考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5.坚持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及条件
1.盈江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身体健康的正式教师。
2.山区学校教师考调到县直学校,需在山区学校从教5年及以上;考调到坝区学校,需在山区学校从教4年及以上。
3.坝区学校教师考调到县直学校,需在坝区学校从教6年及以上。
4.所有山、坝区要求调入县直学校的教师和山区要求调往坝区乡(镇)中小学的教师均实行考调(之前已通过考试调动的教师,3年内不能再参加调动考试)。
5.教师报考岗位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所填写的专业或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科目证明为准(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科目一致)。
6.具有拟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中小学岗位不能交叉报考),并具备其它招考条件。
7.考调到县直学校或坝区学校的教师,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是否聘用和享受原职称,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8.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参加考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四、考调程序
1.岗位设置。学校拟定考调岗位计划上报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考调领导小组确定考调岗位。
2.发布公告。考调方案经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盈江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5天),公告期满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方法,实行百分制,分学科进行考试,专业基础知识占8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内容占20%。
六、考调总成绩计算方法
1.加分:年满40-45周岁教师加3分,46周岁及以上教师加5分(教师年龄以个人档案为准,即1970年3月1日后至1975年3月1日前出生的为40-45周岁,1969年3月1日前出生的为46周岁及以上)。
2.教学成绩:近三次全县统一水平测试成绩的平均分占20%,即2013年7月、2014年7月和2015年1月三次统一水平测试成绩的平均分占20%(任教两个或以上科目的教师,教学成绩按所报考岗位科目的教学成绩计算)。
3.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80%+教学成绩分+年龄加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
2.报名地点: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务员管理股)。请于2015年5月15日16:00点以前到报名点领取。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