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顺利完成2015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任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26名。其中:铜仁一中2名、铜仁电大1名、学院附中10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市实验小学4 名、市实验幼儿园7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的2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3. 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 40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 5月11日三年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 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 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10.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www.tongren.gov.cn
《铜仁教育网》www.tredu.cn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