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习指导教师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0~11日(星期日、星期一)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地点: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行政楼(1号楼)208室(海州东路219号教育园区内)
二、招聘条件、范围
1.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符合招聘计划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年龄为18-30周岁(1984年5月11日-1997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如被聘用须在报到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不能在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修订版)(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数 | 招聘条件和要求 |
普通车床实习指导教师 | 1 |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车工技师及以上; |
数控铣床实习指导教师 | 1 |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数铣(或加工中心)技师及以上; |
数控车床实习指导教师 | 1 | 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数车技师及以上; |
烹饪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烹饪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中式烹调师高级工及以上; |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 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 应届毕业生凭学校 就业推 荐表或就 业协议 书)、技 能等级证书等 原件和复印件报 名。提供 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 填写《海 宁市事业单位招 聘报名表》进 行资 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初审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