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人事代理招聘。具体用人单位、名额及岗位条件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
2. 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4日至5月14日。报名网址: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ttp://hr.scac.edu.cn/
报名程序:
(一)阅读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二)填写《应聘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岗位应聘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三)上传《应聘登记表》。报考者按要求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发送到scatc_zp@163.com邮箱。
(四)资格初审。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初审合格者在线发放《笔试通知书》。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打印《笔试通知书》。收到《笔试通知书》的报考者应打印一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笔试当日应聘者须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见具体岗位要求,总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笔试成绩在校内信息栏及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