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和北京市教委双重领导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秀。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
4、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基本条件
详见附件《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5日
2、个人通过网络报名,报名者请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招聘学院邮箱:zfrenshi@126.com,在邮件主题处标明:申报的岗位、岗位序号+姓名。可以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
3、我单位将于5月15-18日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办理准考证。
4、报考学院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试讲、面试,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报考学院其他专技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周六)9:00-11:30
笔试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北京市2015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6、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7、成绩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
8、体检、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公示。学院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10、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聘用结果将报送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交的资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如因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3、公布笔试成绩、试讲面试及招聘结果等,请及时关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网站。
4、薪酬待遇:公开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联系电话:010-89269962
原标题: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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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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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