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于6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20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9日上午8:00—9:30考《教育综合知识》,10:00—12:30考《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设在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7月6日9:00至7月8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0.4+《学科专业知识》×0.6合成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至县教育体育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依据公告,受理查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10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联系电话:0566-7016873)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2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业测试,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幼儿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印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其中,尚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申办机构出具的通过教师资格申请的相关证明(须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印章)。此类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东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东至县尧城路27号,联系电话:0566-7026916),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东至县教育局负责另行通知。
(五)专业测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方式为试讲、弹唱、舞蹈、绘画四项,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弹唱占20分,舞蹈占20分,绘画占20分。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六)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专业测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