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学科和年龄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淳政[2003]6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计划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1名。其职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15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户口在淳安的毕业生(以2015年5月18日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部分紧缺专业学科大专及以上的非淳安籍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长期服务淳安教育的思想准备和奉献精神。
3. 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
4. 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资历、教师资格证及技能要求,能胜任职位工作。
5. 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6. 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成人学历证书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15年6月15日之前取得。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5∶30);地点:淳安电大教师进修学院远程教育楼三楼1号多媒体教室(千岛湖镇四马巷1号)。
2.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按要求下载并填写好《2015年淳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3),现场报名时交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须提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要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3倍人数的,按1∶3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其中报考小学语文、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心理健康职位和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所有职位按1∶2比例核减招考计划人数。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见附件2)。
4. 报名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