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835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石家庄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三类岗位分别出题,考生要依据报名时所设定的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报考卫生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与相应岗位类别考试内容相同。

  3、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统一招聘计划和定向招聘计划以及笔试成绩按教育、卫生、综合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6月12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6月16日-6月17日,报考市直部门的考生,由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地点在市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6路、3路、39路、49路到华都大厦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依所报考系统分别到报考县(市)区的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参加定向招聘的考生除须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另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或服务县(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及历年考核情况。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24日8:30-6月26日17:30止,综合类考生请于7月1日8:30-7月3日17:30止,卫生类考生请于7月8日8:30-7月10日17:30止,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三)岗位信息条件中,凡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要求考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只有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的考生不可报名。

  (四)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考生 在 进行 网上填报时 ,务必 填写 本人常用联系  方式,确保在 招 录期 间保持手 机等通讯设 备 畅通, 因通 讯不 畅影 响报 名 、考 试  、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 格复审名 次的考生,在资格 复审 期间,务 必保持手机等 通讯设备 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 ,无法联 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311-12333进行咨询。报名咨询电话附后。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七)为了方便考生查找适合自己的岗位,本次岗位信息表除按单位类别发布岗位信息条件外,同时依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三类发布岗位信息表,请考生注意查看。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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