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区对2015年春季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资格审查。初步认定何艳妮等9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夏慧敏等29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方盼娅等12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初步认定结论公示如下:
一、拟认定取得初中教师资格人员名单(9人)
何艳妮 饶梦云 李 明 高 江 陈 谦 邹 扬 王 翠 姜 梦 刘正源
二、拟认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名单(29人)
夏慧敏 赖莉莉 阮 璟 黄碧云 黄志桢 熊瑶琴 李 庆 刘帆凯 徐思杰 沈红霞 曹 阳 倪 佳 郭迪璨 李 帆 胡佳力 岳存丽 李 琛 陈慧慧 魏亚莉 王 赟 陈思媛 王丹丹 严贞慧 张 婷 李 丹 黄 念 张 静 李晶津 刘明羽
三、拟认定取得幼儿园资格人员名单(12人)
方盼娅 韩汶珈 江美琪 喻志慧 李 丹 刘婷婷 吴梦霞 廖玉涵 张欣悦 严 宵 杨 欣 付 卉
如果对认定结果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
公示时间:5月12—18日
公示电话:82772319。
附:请以上在江汉区申报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通过的人员于2015年5月26日到江汉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请凭本人身份证按时领取。请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查看武汉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江汉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5767006-8002
原标题:江汉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