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泾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定于5月13日,在泾县医院体检中心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5月13日上午8:10
二、体检地点
县医院门诊楼四楼体检中心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于上午8:10在县医院门诊大楼四楼大厅集合,申请人须按照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交费、侯检并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医院收回。
3.体检费用(200元左右)由医院按相关标准收取,体检人员体检费自行缴医院。
原标题:关于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通知
泾县教师资格认定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wang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