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166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14号)精神,2015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5年,我省招聘“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共9216个(其中,中央特岗计划设岗县招聘岗位6894个,省特岗计划设岗县招聘岗位2322个)。根据湘教通〔2015〕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核定的招聘计划总数为5663人(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4268人,省特岗计划招聘1395人)。各设岗县(市、区)的岗位设置、岗位招聘任数及核定的招聘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查阅《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及《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止2015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
3.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4.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般可不受限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质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点击快速报名
2015年5月12日至5月18日22: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进入“湖南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要求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其中,2012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小学岗位作为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往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
⑥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