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行政学院简介
山东行政学院始建于1949年10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
学院拥有满足教学科研咨询需要的师资队伍,组建有规范化、专业化的公务员培训、企业管理培训、应急管理培训、对外合作培训、国际交流培训和研究生教育团队,以及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社会和文化、应急管理等方向的教研团队。设有山东复旦创新发展研究院、行政体制改革研究院、山东县域经济研究院、山东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等研究机构。
为扩大开放办学,学院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省直有关部门合作,设立了国家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基地、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教学基地、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分社、中国政法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复旦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山东省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山东省行政管理软科学研究基地等。
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放、创新”办院精神,以“研究山东、服务山东”为导向,以“打造品牌、扩大规模、提升层次、争创一流”为目标,着力构建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办学体系,积极推进开门办学、开放办学,为建设有特色、可持续省级一流行政学院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才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中级岗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12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参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行政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邮箱:gkzprsc@163.com)报名现场确认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5月12日之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