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范围
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下列申请人员应参加面试:
(一)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含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
(二)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连续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3.本科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育(教学)实习或教育(教学)实习达不到合格成绩的。
二、面试内容
1.理论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对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掌握水平等;
2.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包括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3.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行为举止、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以及基础理论和基本专业素质等;
4.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制作使用微课、多媒体课件等能力。
三、面试程序和方法
面试主要通过试讲和面试等形式进行。
1.试讲:
①以板书形式简要介绍试讲内容的重点、难点、以及要达到的目的。时间3分钟;
②按教学要求正式试讲。时间15分钟;
③对试讲内容进行反思。时间3分钟;
④试讲时应试者应提供教案备查;
2.面试:主要采用观察、问答等形式,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面试时间9分钟,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由专家提问,试讲人答辩。
3.试讲、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至100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时间安排
5月15日前,各单位上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并在备注栏写明济宁或日照校区)。
6月5日前,学校专业评议组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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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wangjian)